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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教学基地授牌仪式暨 2019年首期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培训班成功举行
    2019-01-21    来源:
 2019年1月15日上午8点30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教学基地授牌仪式暨2019年首期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培训班开班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楼A座八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陈靖林处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孙德俊院长、高关心副院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高博主任等领导出席了授牌和开班仪式。授牌前孙德俊院长代表自治区人民医院致欢迎辞,陈靖林处长代表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发表主题讲话。陈靖林处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教学基地建设开展教学培训在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自治区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一年来的有关工作表示肯定,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单位的支持表示感谢,也对2019年有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获得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教学基地”的7家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巴彦淖尔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健龙义齿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迪安丰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陈靖林处长为以上分别来自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七家单位授牌并与接牌代表合影留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高关心代表7家刚刚获得“教学基地”的单位发言。

 

授牌仪式结束后,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教材部高博主任代表高研院向150多名参加“2019年首期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培训班”学员致开班辞。

 

内蒙古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会长雷飞云主持了授牌仪式和开班仪式,获得教学基地的单位代表和全体学员参加了授牌仪式和开班仪式。

 

两项仪式结束后,参加仪式的有关领导与全体学员合影留念,上午九点三十分,培训班正式开课。

本期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培训班主要课程包括:

1、“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法规解读与管理实务”;

王张明(高研院特邀讲师),115日全天;

2、“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法规解析”;

陈瑜(高研院特邀讲师),116日上午;

3、“医疗器械冷链(运输、贮存)指南解读与使用机构管理实务”

刘洋(高研院特邀讲师),116日下午;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王学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工程处副处长),117日上午;

5、“医疗设备的合理使用与维护管理”;

夏慧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工程处主任),117日上午。

    117日下午,本培训班最后半天课程为现场实训与观摩,会务组按照医疗机构工作岗位把学员分为个小组,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19A1号会议室、医学工程处、检验中心、冷链库区等现场进行座谈、观摩和实地教学。

主管领导组(第一组)以座谈会的形式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楼19A层1号会议室进行学习和交流,陈靖林处长通报近两年自治区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情况和2019年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监管形势,高关心副院长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改革、改善医疗服务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的关系发表谈话,其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主管领导(学员)也都结合本院情况发表了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咨询。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处白志国副处长主持了座谈会。


 

其他四组学员在各组长引导下轮流对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工程处各实验室、不良反应办公室、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器械库区进行了参观,医院医学工程处分别安排了迟琳琳等四名讲解员为学员进行了介绍和讲解。此次现场观摩培训极大地调动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学员们不断向解说员老师提问、咨询并拍照记录,大部分学员反映收获很大。 

本次培训班共有来自自治区各盟市62家医疗机构136名学员,其中分管院长16名,医学工程科(医疗器械科、设备科、药械科)科长、副科长53名,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管理人员25名,医学检验、试剂冷链管理人员22名,其他人员20名。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全部派人参加了培训,大部分三级专科医院也参加了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


本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推进医疗器械使用法规在医疗机构的有效实施,保障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等方面系列工作迈出了跨越性的坚实一步,尤其是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教学基地的确定和授牌,更为下一步有关培训工作开创了平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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