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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内蒙古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08    来源:
 

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学术引领,繁荣学术交流,推动形成一流学术会议品牌,助推科技兴蒙行动和科创中国建设,服务自治区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1-9-6-1”工作布局和内蒙古科协工作安排,由内蒙古科协学会学术部组织开展2021年学术交流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申报单位范围为内蒙古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项目资助类型

学术交流项目应围绕自治区重大科技战略需求、科创中国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党建强会实施计划开展,分为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区域性学术会议、全区性学术会议三个学术交流项目类型。

三、项目资助额度

2021年学术交流项目遴选采用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项目资助额度根据申报学术交流项目内容、规模和水平而定,每项资助2-4万元。如所申报的学术交流项目出版论文集或者能够达到为举办地或相关单位建言献策,并形成《科技工作者建议》报告的社会效益,可视学术活动取得的效果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一)请申请单位下载内蒙古科协2021度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将填写好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单位。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419日(邮递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三)填写《内蒙古科协2021年度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时,要做到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四)申报单位必须直接承担项目,不得转包。如确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需在《申报表》中写明,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

四、其它事项

(一)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所有申报项目务必于20211231日前完成;

(三)获得上年度内蒙古科协学术交流项目补助经费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术交流项目且无法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学会受处罚期间不得申报。

五、会员申报方式

请符合要求的会员根据所在单位按照科协文件要求于416日前将申报材料邮寄到学会办公室,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统一报送科协。

联系人:王  

电话:13948619601

学会邮箱:szzhyxxh@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5号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数字转化医学学会

邮编:010059

  

 

内蒙古数字转化医学学会

202146

附件:
内蒙古科协学术交流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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