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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04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一、高度重视。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落实“六个一”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等系列文件。自治区也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40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9号)等系列文件,提出了指向性、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政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从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具体落实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调度,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各地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打造利企便民的“网上政府”,让办事群众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
  二、细化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重点围绕“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要求,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针对具体工作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时推进。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压实具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具体到事、细化到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责任人深入抓,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加快推动各部门自建系统、垂直业务系统接入本级政务服务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集中办理,不断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构建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大厅与审批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的高效转型,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强化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按照全区门户“一张网”、背后“一个库”的建设思路,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开展预约查询、选择中介、证照邮寄等创新性、多样化的便民服务,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清单信息动态调整机制,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两微一端”与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同一后台、同源发布。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强化协调指导,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不断推动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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