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正副)所在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内蒙古电机工程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学会将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伍仟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贰万元、理事长(正副)单位每年缴纳肆万元,收取2018年单位会员的会费。
学会所收取的会费,严格遵守民政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主要用于学会《章程》中规定的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学会会费的收支情况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各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正副)所在单位,将2018年度会费于6 月30日前汇到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账号:010101201110107709
联系人:包红梅 王云娟
联系电话:(0471)6221844
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