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关于收缴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2018-08-01    来源:

各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正副)所在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内蒙古电机工程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学会将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伍仟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贰万元、理事长(正副)单位每年缴纳肆万元,收取2018年单位会员的会费。

  学会所收取的会费,严格遵守民政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主要用于学会《章程》中规定的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学会会费的收支情况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汇报,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各理事、常务理事、理事长(正副)所在单位,2018年度会费于30日前汇到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

  账号:010101201110107709

  联系人:包红梅 王云娟 

  联系电话:(04716221844 

   

                             

   

  内蒙古自治区电机工程学会

                     2018411日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网站)